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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系现任领导简介

发布时间:2020-10-23 02:05 作者:治安系

 

        徐跃飞教授,男、1965年7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湖南警察学院治安系主任。现为湖南省法学会常务理事、湖南省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湖南省法学教育研究会副会长、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咨询委员会委员、湖南省青年骨干教师,学院学术带头人。湘潭大学法学院、湖南工业大学法学院客座教授。主持并完成省级教改课题1项,主持或参加省、部级科研课题6项,主持厅级或院级课题8项。在《求索》、《湖南社会科学》、《河北法学》、《时代法学》等国内核心期刊和其他省级刊物上发表论文40篇余篇,论文《论不作为犯罪中的先行行为》被中国人民大学书报资料中心《刑事法学》2006年第6期全文复印。出版专著1本、合著1本,第一主编21世纪公安高等教育系列教材《刑法教程》1本、副主编教材4本。

系总支书记  刘振华教授.jpg

   刘振华,男,汉族,湖南警察学院治安系党总支书记、教授,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新疆警察学院和甘肃警察学院客座教授,全国公安教育系统优秀教师、湖南省青年骨干教师学院青年骨干教师,湖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评审库专家。 

   刘振华教授先后主讲《治安学》、《公共安全治安管理》等4门专业课程,主讲的《治安学》是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精品课程和学院精品课程,主持获得省级教学成果奖三等奖1项和学院教学成果奖一等奖1项、二等奖2项;出版专著1本,主编教材4本,参编教材4本,主持和参与课题20余项,在《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广西社会科学》、《求索》和《湖南社会科学》等核心期刊发表论文公开发表论文90多篇。先后荣立学院个人三等功4次、嘉奖12次,多次被评为学院“教学十佳”、“科研十佳”、“优秀教师”和“优秀共产党员”。

   

陈俊豪,男,湖南武冈人,中共党员,法学硕士,治安系副主任、教授,全国公安高等教育教学名师,湖南省青年骨干教师、湖南省高等学校“教学能手”,湖南省高等学校双带头人标兵,长沙市人大法律咨询专家。陈俊豪同志先后任学生指导员、学生工作处警务督查科副科长、培训部警察训练研究室主任,主持和参与省部级科研课题8项,教改课题4项,在《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西南民族大学学报》《湖南社会科学》《求索》《公安教育》等学术刊物发表论文40余篇,参编教材4部。获湖南省高等学校课堂教学竞赛一等奖1项,公安部教学技能比武三等奖1项,湖南省高等学校教学成果二等奖1项,湖南警察学院教学成果特等奖1项,二等奖1项。2010年以来,荣立个人三等功4次,集体三等功1次,公安嘉奖8次,多次获得公安厅机关、学校“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湖南警察学院“教学名师”“教学之星”“师德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

   

  杨纪恩,男,中共党员,湖南洞人,法律硕士教授。主要承担《应急警务》《应急管理概论》《危险物品管理》《消防管理》等课程教学,主持完成省级科研教研课题2、其他课题4项,公开发表学术论文20篇,主编论文集1本教材5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