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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光辉教授简介

发布时间:2011-05-24 12:00 作者:admin

       

      岳光辉,男,中共党员,汉族,湖南益阳人,1966年9月出生,1988年7月毕业于西南政法学院刑事侦查系刑事侦查专业,获法学学士学位;2004年毕业于湘潭大学法学院,获法律硕士学位。1988年7月至今一直在学校从事治安管理教学工作,现为湖南省省级重点专业和省级特色专业——治安管理专业的专业负责人。1994年、1999年、2004年分别被评为讲师、副教授和教授,是湖南省优秀人民警察、湖南省优秀人民卫士,湖南省省级青年骨干教师,湖南省应急管理专家,湖南省公安机关高级教官, 学校教学名师,学校中青年学术带头人,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客座教授。2008年入选为湖南省第二批新世纪121人才工程。现任湖南警察学院治安系主任,主要讲授《治安案件查处》、《治安秩序管理》两门专业课程,长期给湖南警察培训中心的公安局长、治安(巡警)支(大)队长、公安派出所所长(教导员)等在职民警培训班讲授《公安强制措施的法律适用》、《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法律适用》、《治安案件查处中的疑难问题分析》、《群体性事件的预防与处置》等专题,授课效果良好。参加工作以来,共发表论文58篇,其中多篇发表于全国中文核心期刊,有2篇论文还分别被《新华文摘》摘录和《人大复印资料中心》全文复印;出版专著4本;主篇《治安秩序管理教程》、《治安管理处罚法实用教程》、《社区警务实用教程》、《治安案件调查与处理》等公安专业教材15本;主持完成湖南省教育厅课题3项,公安部科研课题1项,学校课题5项。主持的课题《公安大专<公共治安秩序管理>课程建设与改革》2003年获湖南省普通高校教学成果三等奖。现主持湖南省社科基金项目《非典型性群体性事件预防与处置对策研究》(2010年),主持湖南省公安厅项目《中小学、幼儿园校园安全问题研究》(2010年),主持湖南省精品课程《治安案件查处》(2006年)。作为第一参与人参与国家精品课程《治安秩序管理》(2009年)、作为第一参与人参与湖南省精品课程《治安管理学》(2010年),作为第一参与人参与的课题《〈治安管理学〉课程改革与建设研究》2010年10月获湖南省高等教育省级教学成果三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