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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系教授、副教授简介

发布时间:2016-07-19 12:00 作者:系办

徐跃飞教授

        徐跃飞教授,男、1965年7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湖南警察学院治安系主任。现为湖南省法学会常务理事、湖南省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湖南省法学教育研究会副会长、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咨询委员会委员、湖南省青年骨干教师,学院学术带头人。湘潭大学法学院、湖南工业大学法学院客座教授。主持并完成省级教改课题1项,主持或参加省、部级科研课题6项,主持厅级或院级课题8项。在《求索》、《湖南社会科学》、《河北法学》、《时代法学》等国内核心期刊和其他省级刊物上发表论文40篇余篇,论文《论不作为犯罪中的先行行为》被中国人民大学书报资料中心《刑事法学》2006年第6期全文复印。出版专著1本、合著1本,第一主编21世纪公安高等教育系列教材《刑法教程》1本、副主编教材4本。

 

 

王彩元教授

      王彩元,男,1964年6月,汉族,中共党员,治安学教授,二级警监。1987年7月毕业于西南政法学院刑事侦查专业,1998年结业于北京大学行政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课程班。先后任湖南警察学院(原湖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治安系治安管理教研室副主任,治安系副主任,科研处副处长、处长,现代教育技术中心主任、治安系主任。现为湖南警察学院科研处处长,湖南省公安系统优秀教师,湖南省青年骨干教师,西南政法大学警察科学硕士毕业论文成绩评审教师,教育部高等学校公安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公安部治安业务咨询评审专家,中西部地区公安政法院校治安学术研讨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湖南省公安理论与公共安全研究基地专家。

      王彩元教授先后主持科研、教研课题7项,参与6项,共计13项,其中主持省部级以上科课题《治安学基础理论研究》、《社会管理创新背景下社区警务改革与建设研究》等5项;公开出版专著《市场经济与治安管理》、《治安学基础理论专论》2部;发表论文近50篇,其中中文核心期刊和CSSCI期刊10篇;主编专业教材《治安管理学》、《现代保安教程》、《治安管理手段教程》、《治安学总论》、《治安管理学基础理论》、《治安学导论》、《治安社会防范教程》等14本(部),其中主编的《群体性治安事件紧急处置要领》获2010年全国公安机关优秀教材奖。

 

 

刘振华教授

        刘振华,男,汉族,湖南警察学院治安系副主任、教授,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新疆警察学院和甘肃警察学院客座教授,全国公安教育系统优秀教师、湖南省青年骨干教师学院青年骨干教师,湖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评审库专家。

        刘振华教授先后主讲《治安学》、《公共安全治安管理》等4门专业课程,主讲的《治安学》是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精品课程和学院精品课程,主持获得省级教学成果奖三等奖1项和学院教学成果奖一等奖1项、二等奖2项;出版专著1本,主编教材4本,参编教材4本,主持和参与课题20余项,在《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广西社会科学》、《求索》和《湖南社会科学》等核心期刊发表论文公开发表论文90多篇。先后荣立学院个人三等功4次、嘉奖12次,多次被评为学院“教学十佳”、“科研十佳”、“优秀教师”和“优秀共产党员”。 

 贺红梅教授 

        贺红梅,女,1971年3月出生,汉族,湖南湘乡人,法学硕士,教授,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和美国OCU访问学者。

        贺红梅教授自1993年参加工作以来,一直致力于公安教育事业,先后承担《保安学》、《治安管理学》、《治安学总论》等课程教学。从事安全防范和治安管理方面的研究,先后主持各类课题9项,公开发表论文49篇,出版专著1本,主编副主编教材8本。

 

郑孟望研究员

        郑孟望,男,现年43岁,1992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公安大学。1992---1999年在湖南省人民警察学校工作,担任过业务一室教研室副主任、图书馆馆长。1999年7月至今在湖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现湖南警察学院)治安系任教,现任成教部副主任。1993年8月被评聘为助理讲师,1997年7月被评聘为讲师,2004年9月被评聘为副教授,2010年被评为研究员。先后在《求索》、《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湖南社会科学》等刊物发表论文30余篇,出版专著一部。

 

 

周李娟副教授

      周李娟副教授从事《公共安全危机管理》、《消防管理》、《保卫学》等治安学专业课程的教学工作20余年,主要研究方向是公共安全危机管理和单位内部安全保卫;教学过程中注重理论与实践结合、注重教学方法的改革,教学效果好。

      在教学方面特别关注受国际国内形势和政策影响在单位安全方面的发展趋势,每年多次应全省各级公安机关内保部门和企事业单位保卫部门邀请进行保卫、保安、消防、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方面讲座,很受实践部门欢迎。比较突出的是:2005年至2007年协助省公安厅治安总队内保支队负责全省《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宣讲,到长沙、株州、娄底、冷水江、吉首自治州等地市授课多次;2006-2016年多次给中石油在长沙举办的全国保卫干部培训班、株洲南车集团、华天集团、广铁集团、省农科院及省高教保卫学会(全省高校保卫处长)等企事业单位的保卫部负责人及保卫干部授课;2010年在中国银行长沙分行举办的“银行保卫干部培训班”讲授“如何开展银行消防管理”,因授课获得一致好评、后又被推荐到北京的中国银行总行举办的“全国银行系统安全培训班”讲授“消防法规释义与银行消防安全”。 2011年3月至今应邀给长沙市公安局银盾保安培训学校组织的全市初级保安员和保安师、高级保安师资格证考试培训授课,并被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聘为湖南保安师鉴定委员会专家。

      在科研方面共发表专业论文30余篇,任主编、副主编、参编全国公安院校统编教材《公共安全危机管理》、《单位内部治安保卫》、《保卫学》、《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事故对策学》、《消防管理基本原理及实训教程》及《公安机关处置群体性事件教程》等教材15本;主持完成各级科研及教改课题8项。

 

 

刘轶副教授

      刘轶,男,中共党员,汉族,湖南祁东人,1970年02月出生,1994年6月毕业于中南财政政法大学经济法系系国际经济法专业,获法学学士学位。1994年7月至今一直在湖南警察学院从事治安管理教学工作,2005年被评为副教授,现为治安管理教研室副主任。

      刘轶副教授主要讲授《治安案件查处》、《治安勤务》两门专业课程,教学过程中注重教学方法的改革,其运用的“治安案件查处模拟演练教学法”深受师生好评,教学效果良好。参加工作以来,共发表论文25篇,副主篇《治安管理处罚法实用教程》、《治安案件调查与处理》等教材3本;主持完成湖南省教育厅课题1项,现主持院级课题1项(2011年)。作为第一参与人参与湖南省精品课程《治安案件查处》(2006年)的建设。

 

 

张献副教授

      张献,女,中共党员,湖南湘潭人,副教授,法学硕士, 1974年9月出生,院级青年骨干教师,省级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现任治安系治安管理教研室主任。1997年从湖南师范大学毕业,获法学学士。2005年至2007年在湖南大学攻读在职研究生,获法学硕士。

      张献副教授主要讲授《户口管理学》、《户政与人口管理》、《治安管理学》等课程。主持完成院级科研、教改课题3项,正在主持湖南省社科联课题1项、院级科研课题1项;在省部级刊物上公开发表论文20多篇,专著《平等权与户籍制度改革》已经通过院专著资助预申请。曾获省级教学成果奖三等奖、年度先进个人、单项嘉奖等荣誉称号。

 

 

曹春艳副教授

      曹春艳,女,中共党员,汉族,湖南攸县人,1966年3月出生,1986年7月参加公安工作。1996年8月至今一直在湖南警察学院从事治安管理教学工作,现为治安学基础理论教研室主任,2008年被评为副教授。

      曹春艳副教授主要讲授《社区警务》、《治安管理学》两门专业课程,教学过程中注重教学方法的改革,教学效果良好,深受师生好评。参加工作以来,公开发表论文17篇,副主编《社区警务实用教程》、《治安管理处罚法实用教程》等教材3本;主持院级精品课程《社区警务》建设;主持湖南省教育厅课题1项(2011年),参与省级以上课题5项。

 

 刘力皲副教授

      刘力皲,男,汉族,毕业于复旦大学,硕士研究生;1987年参加工作,曾在基层一线实战部门工作26年,现为治安系安全防范教研室主任,从事《治安社会防范》、《公安群众工作》、《保卫学》、《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社区警务》、《单位治安保卫》等课程的教学工作。

       刘力皲副教授是双师型教师,一线实战部门工作期间,先后在公安机关的派出所、预审、交警、刑侦、办公室、治安、警卫、政工及地方政府的政法、综治等岗位工作,曾荣立个人三等功12次,省、市各级先进个人29次。2009年10月到学校从事教学工作后,又先后主持校级课题2项、省公安厅课题1项、教育厅课题2项、省情决策咨询课题1项;指导大学生创新性实践性学习省级课题1项、校级课题2项;公开发表学术论文11篇,主编教材1部、副主编教材1部,参编工具书1部。并利用课余时间积极服务社会,先后多次到广铁集团、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湖南商贸旅游职业学院、湖南安全职业学院、湖南省公安厅新警班、湖南省交警总队高支队新警班、湖南省公安厅禁毒总队基层禁毒骨干培训班、湖南司法警官学院新疆新警班举办专题讲座和专业授课。

 

杨纪恩副教授

      杨纪恩,男,中共党员,汉族,湖南洞口人,副教授,1973年12月出生。1999年6月毕业于东北师范大学公安师资班,获教育学学士学位。2006年10至2009年12月在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攻读在职法律硕士,获法律硕士学位。现为应急管理教研室主任,主要讲授《消防管理》、《治安管理》两门专业课程。近年来,公开发表论文20余篇,副主篇教材2本,参编教材5本;主持完成湖南省教育厅课题1项,主持完成院级课题2项,参与完成省级以上课题6项;主持院级精品课程《消防管理》建设,参与国家级精品课程《公共秩序管理》和省级精品课程《治安管理学》建设。

 

陈俊豪副教授

       陈俊豪,男,湖南武冈人,治安系副教授,一级警督。1996年毕业于原湖南省人民警察学校,同年被保送到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治安系学习,2000年毕业后回校任教。2005年获武汉大学法学硕士学位。系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学校首批学术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湖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2005年被评聘为讲师,2010年被评聘为副教授,先后担任指导员、学生工作处警务督察科副科长、成教部干训科副科长、侦查学生大队教导员、培训部警察训练研究室主任等职务,现为治安系应急管理教研室专任教师。

      自2000年以来,陈俊豪副教授先后担任《治安管理》、《治安案件查处》、《治安部门管辖刑事案件侦查》、《人民警察法》、《治安秩序管理》等课程的教学任务,教学效果良好,深受师生好评。在《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青少年犯罪问题》、《求索》、《公安教育》等省级以上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40多篇,参篇《治安管理处罚法实用教程》、《中级警官业务培训教程》、《治安学专业实训教程》等教材3部;主持省级科研、教改课题3项,湖南省高等学校优秀青年课题1项,院级课题1项,参与省级以上课题10余项。获得校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1项,湖南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成果奖“二等奖”1项,有6篇论文分别获得省、部级优秀论文一、二、三等奖,荣立个人三等功1次,获学校嘉奖7次,先后获得过学校“先进工作者”、“争优创先优秀党员”、“优秀团干”、“优秀党务工作者”等荣誉称号。

 

申剑锋副教授

      申剑锋,男,中共党员,汉族,湖南武冈人,1977年11月出生,1998年6月毕业于湖南师范大学文学院中文系,获文学士学位,同年来校从事治安管理教学工作。2006年6月获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管理学硕士学位,2008年被评为副教授,现为应急管理教研室兼职教师。主要讲授《治安案件查处》、《群体性事件》两门专业课程,教学过程中注重教学方法的改革,教学效果良好,深受师生好评。2006年至2008年,受省公安厅委派,至益阳市公安局赫山分局挂职锻炼,担任党组成员、副局长。参加工作以来,共发表论文18篇,参篇《治安管理处罚法实用教程》、《治安案件调查与处理》等教材3本;主持完成院级课题1项,主持教育部人文科学项目青年基金项目1项;参与湖南省精品课程《治安案件查处》(2006年)的建设;主持《群体性事件预防与处置——基于公安机关视角》获2011年省公安厅优秀专题奖,获全省首届普通高校教学课件比赛文科组二等奖(2011年)。

 

贺岚副教授

      贺岚,女,中共党员,汉族,湖南邵阳人,1972年12月出生,硕士,副教授。1994年7月从湖南师范大学毕业以来,一直在学校从事教学和管理工作,现为学院科研处科长,治安系兼职教师。主要讲授《危险物品管理》专业课程,教学过程中注重教学方法的改革,教学效果良好。参加工作以来,在《湖南社会科学》、《中国成人教育》等刊物上发表论文16篇,主持完成院级课题1项,参编教材1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