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湖南警察学院 治安系   
学校首页
治安系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科学研究

全国首部《治安社会防范教程》专业教材在我院问世

发布时间:2016-09-17 12:00 作者:王彩元

 

     《治安社会防范教程》自2013年我校作为治安学专业的专业课程改革项目并被立项建设以来,经过课程建设团队的不懈努力,终于在今年8月份付梓,由武汉大学出版社作为公安院校创新应用型精品规划教材出版发行,引起了中国治安学界强烈关注。

       当前,非传统安全问题不断增多,与传统安全问题一道演绎了日趋复杂的治安态势。环境安全、网络信息安全、食品安全、国土资源安全、恐怖犯罪、非典型性群体事件等非传统领域的安全预防问题层出不穷,单靠政府公权力部门己无法胜任治安防范的重任,必须有效整合社会力量、构建全方位的治安社会防控体系。作为社会治安防范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治安社会防范和内容涵盖公民家庭自防、社区群防和政府综合治理,既宣示了公民家庭与社区群防群治式自我保护、防范的治安责任,更体现了政府组织的指导服务职能和社会性互助精神的落实。

       学科建设的本质是生产知识、创新知识,完善学科知识体系。《治安社会防范教程》通过对国内外治安社会防范的相关基础理论研究和对治安社会防范知识的梳理,借鉴国内外已有的成果和资料,在我国第一次将“社会直接治安责任主体及其治安防范工作”作为系统的研究对象,较全面论述了治安社会防范的研究对象、研究范围、理论或理论基础、主体、客体、实施以及不同类型的治安防范工作。该教材的出版,一方面,将长期“游离”于治安学科体系之外的保安服务、治安志愿工作、公民个人安全防范(含信贷、金融安全防范)、家庭安全防范(含反家庭暴力)等知识融入到治安社会防范学,纳入治安学和公安学的“怀抱”;另一方面,较好的解决了我国治安学界或全国公安政法院校长期存在的“治安学即治安(行政)管理学”的片面认识,和按“治安(行政)管理学”知识体系构建治安学的“以偏概全”的弊端,较好的诠释了治安学科包含了“治安(行政)管理学”和“治安社会防范学”两分支学科的科学内涵,是对我国公安学一级学科和治安学二级学科体系的进一步完善。

       学科建设的功能是推动和引领专业建设的发展。将《治安社会防范教程》作为治安学专业的专业核心课程,不仅反映了我国治安学学科建设的成果或成就,体现了我国《高等教育法》对本科学业标准和教育部对公安学类本科教学质量标准的要求,改变了治安学专业课程“碎片化”的弊端,而且该课程或教材提出并阐述了以“情境预防理论”、“新公共管理理论”、“中国社会治理创新理论”作为本门课程或教材的理论或理论基础,改变了绝大多数公安学类本科专业教材理论(机理)缺失、经验型非本科化的现状。因此,在治安学专业建设中,必将从专业发展、师资队伍、科学研究、教学实施、实验(训)场地建设以及服务社会,特别进一步优化治安学专业学生的知识体系,提升并强化治安学专业学生的专业理论素养和治安防范能力等方面产生重要影响,并对治安学专业的建设和发展起重要的推动和引领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