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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学专业被确定为湖南省普通高校“十三五”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

发布时间:2016-06-15 12:00 作者:系办

         根据湘教通[2016]276号文件《关于公布湖南省普通高校“十三五”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的通知》(见http://gdjyc.gov.hnedu.cn/show/300374.html)精神,我校治安系治安学专业被湖南省教育厅确定为湖南省普通高校“十三五”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这是继去年治安系成功申报“治安学应用型人才校局合作培养示范基地”之后,又一重大专业改革项目立项!

         近些年来,治安系在学校党委与行政的正确领导下,遵循教学规律,紧紧围绕专业内涵建设,不断加强专业顶层设计,科学理顺专业课程体系,优化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创新协同育人机制,弥补校内专业硬件建设之不足,不断完善专业教学资源,为新形势下治安学专业的建设与发展打下了较坚实的基础。

         治安学专业被确定为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是创新人才培养体制机制,加强专业内涵建设,培育和打造专业特色,大力提升专业人才培养水平的重要举措。治安系将严格按照《湖南省普通高校“十三五”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目标任务指引》的要求,在4年建设期内,进一步完善专业综合改革方案,做好改革项目的顶层设计,进一步精确设计具体建设的时间表和路线图,确保改革试点有序推进和如期验收,使治安学专业建设更上一层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