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治安学理论与实践的紧密结合,共同办好湖南警察学院治安学专业,为湖南省治安系统输送合格的高素质专门人才,2012年5月29日,“湖南警察学院治安学专业教学科研基地”正式在湖南省公安厅治安管理总队挂牌成立,湖南警察学院与湖南省公安厅治安管理总队签署建设协议,并联合成立“治安学专业教学科研基地”领导小组及常设机构办公室。
一、“湖南警察学院治安学专业教学科研基地”领导小组
组 长:罗国文、覃德泽
副组长:高洪金、李先波
成 员:张德松、唐嗣柏、高 飞、袁 扬、谢筑湘、
蔡炎斌、皮华英、尹伟中、王彩元
办公室:
主 任:高 飞(兼)、王彩元(兼)
副主任:陈乐春、刘振华
二、基地建设的内容
1、湖南警察学院与湖南省公安厅治安管理总队围绕湖南省治安形势(乃至全国治安热点难点问题)与治安工作情况,共同开展治安学理论与实践的教学与科研;湖南警察学院根据(湖南省治安人才培养)需要与(学院师资条件和教学设施)可能原则,及时增设或调整治安学本科专业的专业方向。
2、加强湖南省公安厅治安管理总队业务处室(支队)与湖南警察学院治安系业务教研室的对口联系,开展治安学教学与科研业务的对口交流。
3、湖南省公安厅治安管理总队每学期定期向湖南警察学院治安学本科专业学生开展“治安工作前沿知识业务讲座”1-2次;湖南警察学院治安系根据教学情况向总队提供人力资源,共同开展相关专题调研或科研工作。
4、湖南省公安厅治安管理总队根据全省各市州、区县公安机关工作规范、治安复杂以及交通便利等情况,指导与协调湖南警察学院治安系在全省治安系统内,建立一批固定的“市州公安局治安(或巡特警)支队——区县公安(分)局——一级派出所”三级体系的“湖南警察学院治安学专业教学科研实践基地”。